三命通会之论五行生克

东方马风追八字知识 2021-11-10 17:24:11 1254阅读 举报

  论五行生克

  五行相生相剋,其理昭然。十干十二支、五运六气、岁月日时皆自此立,更相爲用,在天则爲气:寒、暑、燥、湿、风;在地则成形: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。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,此造化生成之大纪也。塬其妙用,可谓无穷矣。

  木主于东;应春。木之爲言触也,阳气触动,冒地而生也。水流趋东以生木也;木上发而覆下,乃自然之质也。

  火主于南,应夏。火之爲言化也,毁也,阳在上,阴在下;毁然盛而变化万物也。钻木取火,木所生也。然火无正体,体本木焉。出以应物,尽而复入,乃自然之气也。

  金主于西,应秋。金之爲言禁也,阴气始禁止万物而收敛,披沙拣金,土所生也。生于土而别于土,乃自然之形也。

  水主于北,应冬。水之爲言润也。阴气濡润,任养万物也。水西而东,金所生也。水流曲折,顺下而达,乃自然之性也。

  土主于中央,兼位西南,应于长夏。土之爲言吐也,含吐万物,将生者出,将死者归,爲万物家。故长于夏末,火所生也。土或胜水,水乃反土,自然之义也。

  五行相克,子皆能爲母,复雠也。

  木克土,土之子金反克木;

  金克木,木之子火反克金;

  火克金,金之子水反克火;

  水克火,火之子土反克水;

  土克水,水之子木反克土。

  互能相生,乃其始也;互能相克,乃其终也。皆出乎天之性也。

  《素问》所谓水生木,木复生火,是木受窃气,故水怒而克火。

  即子逢窃气,母乃力争,与母被鬼伤,子来力救,其义一也。

  强可攻弱,土得木而达;

  实可胜虚,水得土而绝;

  阴可消阳,火得水而灭;

  烈可敌刚,金得火而缺;

  坚可制柔,木得金而伐。

  故五者流行而更转,顺则相生,逆则相克,如是则各各爲用,以成其道而已。

版权声明:
作者:东方马风追
链接:https://www.baby0668.com/p/16a126acd14add.html
来源:八字知识
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,未经允许请勿转载,若此文章存在违规行为,您可以点击 “举报”


登录 后发表评论
0条评论
还没有人评论过~